2021年校外交流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第一批)

发布者: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1-06-04浏览次数:10

根据《关于设立本科生校外交流助学金的规定》(南发字201555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国际学术交流处审核、教务处审核、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以下同学符合校外交流助学金资助条件,资助情况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2021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截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方式:022-8535818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