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南发字〔2006〕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生评选南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和工作环节,并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一、基本条件
(一)南开大学三好学生
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合格,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二)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且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三)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综合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奖金额达到综合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颁发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每人一次性获奖励300元;
三、工作要求
为挖掘先进、树立典型,扩大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影响力,引导同学们争做全面发展、“公能”兼济的优秀南开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从注重评选过程、加强典型宣传、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等方面,做好毕业生评优工作。
四、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
1.各奖项申请表及成绩单纸质版、《南开大学2017届毕业生评优汇总表》电子版;
2.优秀毕业生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优秀毕业生个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用于制作大型展板,请学院把关,提交原始底版以保证清晰度,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
4.《学院优秀毕业生宣传工作汇总表》(见附件);
5.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结果。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周三)前完成学工系统(新)各奖项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后送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八里台校区学活402,津南校区大通学生中心A304-3),将《南开大学2017届毕业生评优汇总表》、优秀毕业生证件照、《学院优秀毕业生宣传工作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汇总后返回本OA。
请学院于本科生毕业答辩结束立即核实推荐人选最终成绩,补充《毕业生评优汇总表》并上报资助管理中心,最晚提交时间为6月9日。
附:1.《南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2.《关于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意见》
3.《南开大学2017届毕业生评优汇总表》
4.《学院优秀毕业生宣传工作汇总表》
5.《南开大学荣誉称号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