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199

各位在基层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同学:

大家好!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根据国家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8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的有关通知。现就本次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的范围为南开大学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二、 有意愿提交申请的同学请先参照附件中《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报送注意事项》、《2018年汇总表填报说明及参考资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代偿资格。

三、从2014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 符合代偿资格的同学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见附件2其中:“院(系)审查意见”需学院盖章、“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项由申请人本人或自行委托在校人员至我校注册中心核查盖章后再行上交

2、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就业证明(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请见附件5);如存在二次分配或二次定岗情况的毕业生还需填写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请见附件6);

4.交通银行学子卡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一份),同时在复印件上本人手写下面一段话:“本人XX(姓名),在学期间学号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委托南开大学资助管理中心代为发放基层就业学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至此交通银行学子卡内,太平洋学子卡号:XXXXXXXXXXXXXXXXXXX,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南开大学支行。并保证在发放基层就业学费/助学贷款资金的时效内(毕业后三年内),不会注销或更改此卡号。”同时本人签字,加盖手印。

5.申请学费代偿填写《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3);申请贷款代偿填写《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4)。(填写时请严格按照附件1:《2018年汇总表填报说明及参考资料》和《(重要)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报送注意事项》填写);

  

五、 材料提交说明

1、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文件见上文。

2、纸质申请材料送至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1或津南大通学生中心A304-2,电子版(第15项)反馈至学院,由学院反馈至学校。

3、所有材料请如实填写,学校将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4、所有材料接收的截止日期为1227日,请同学们尽快报送(因申请表还需各部门审核盖章,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因同学未按时报送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承担。

5、如有疑问请致电16602652827找李老师咨询。

特别说明:申请贷款代偿的同学,本人应该正常按月还款,避免逾期的情况发生。

本通知同时通过南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网站(http://zzzx.nankai.edu.cn/)南开大学研工部网站(http://ygb.nankai.edu.cn/)共同发布,毕业生可通过研工部网站通知公告下载通知和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2018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的通知.zip


 

                                                                         南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