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17-04-25浏览次数:98


各学院: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南发字〔2006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生评选南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和工作环节,并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一、基本条件

(一)南开大学三好学生

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合格,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二)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且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三)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综合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奖金额达到综合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颁发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每人一次性获奖300元;

  

三、工作要求

为挖掘先进、树立典型,扩大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影响力,引导同学们争做全面发展、“公能”兼济的优秀南开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从注重评选过程、加强典型宣传、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等方面,做好毕业生评优工作。

  

四、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

1.各奖项申请表及成绩单纸质版、《南开大学2017届毕业生评优汇总表》电子版;

2.优秀毕业生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优秀毕业生个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用于制作大型展板,请学院把关,提交原始底版以保证清晰度,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

4.《学院优秀毕业生宣传工作汇总表》(见附件);

5.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结果。

请各学院于510日(周三)前完成学工系统(新)各奖项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后送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八里台校区学活402,津南校区大通学生中心A304-3),将《南开大学2017届毕业生评优汇总表》、优秀毕业生证件照、《学院优秀毕业生宣传工作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汇总后返回本OA

请学院于本科生毕业答辩结束立即核实推荐人选最终成绩,补充《毕业生评优汇总表》并上报资助管理中心,最晚提交时间为69日。


附:1.《南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2.《关于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意见》

3.《南开大学2017届毕业生评优汇总表》

4.《学院优秀毕业生宣传工作汇总表》

5.《南开大学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rar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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